建筑钢结构结检测的一半原则
一、方案制定的总体效应原则
制定建筑物的加固改造方案时,除要考虑可靠性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加固改造内容要求外,还要考虑加固后建筑物的总体效应。例如,对房屋的某一层柱子或墙体加固时,有时会改变整个结构的动力特性,从而产生薄弱层,对抗震带来很不利的影响;再如,对楼面或屋面进行加固改造时,会使墙体、柱及地基基础等相关结构承受的荷载增加。因此,制定加固方案时,应全面、详细分析整个建筑结构的受力情况。
二、材料的选用和强度取值原则
1)加固改造设计时,原结构的材料强度按如下规定取用:若原结构材料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一致,则按原设计值取用;若原结构无材料强度资料,则可通过实测评定材料的强度等级,再按现行规范取值。
2)加固改造材料的要求。加固用的钢材应优先选用HRB335级热轧带肋钢筋或HPB235(Q235)级的热轧钢筋;加固用的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3)加固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比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加固上部结构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加固用混凝土内须加入早强、高强、低收缩、微膨胀、自流密实的外加剂使混凝土改性。
4)加固所用黏结材料及化学灌浆材料一般宜采用成品,其黏结强度应高于被黏结构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
三、荷载取值原则
加固钢结构检测承受的荷载,应进行实地调查后取值。在一般情况下,当原结构按当时荷载规范取值时,在鉴定阶段对结构的验算仍按原规范取值;一经确定需要加固时,加固验算应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取值。
四、承载力验算原则
进行承载力验算时,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结构的实际受力状况和结构的实际尺寸确定。构件的截面面积应采用实际有效截面面积,即应考虑结构的损伤、缺陷、锈蚀等造成的不利影响。验算时,应考虑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受力程度、加固部分的受力滞后特点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协同工作的程度,对加固部分的材料强度设计值进行适当的折减。还应考虑实际荷载偏心、结构变形、局部损伤、温度作用等所带来的附加内力。当加固后使结构的重量增大时,应对相关结构及建筑物的基础进行验算。
五、与抗震设防结合的原则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6度以上的地震区几乎遍及全国各地0 1 976年以前建造的建筑物,大多没有考虑抗震设防,1 989年以前的抗震规范也只规定了7度以上地震区才设防。为了使这些建筑物遭遇地震时具有相应的安全保证,应结合抗震加固方案制定承载能力和耐久性加固、处理方案。
六、其他
由于高温、腐蚀、冻融、振动、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时提出相应的处理对策,随后再进行加固。
钢结构检测的加固应综合考虑其经济性,尽量不损伤原结构,并保留有利用价值的结构构件,避免不必要的构件拆除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