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检测材料质量验收与加固(二)

来源: 时间:2015-02-12

一、纤维材料

1.主控项目

碳纤维织物、碳纤维预成型板以及S玻璃纤维或E玻璃纤维织物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型号、规格、安装、中文标志和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下列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1)纤维复合材的抗拉强度、弹性模量和极限伸长率。

2)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或预成型板的纤维体积含量。

复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06)的规定。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碳纤维织物及玻璃织物。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见证抽样3件,从每件中每一检验项目裁取一组试样的用料。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批号、出厂检验报告、包装和中文标志完整性以及进场复验报告;对进口产品还应检查报关单及商检报告所列的技术内容是否与进场检查结果相符。

2.一般项目

1)纤维织物的外观质量应连续、排列均匀、无褶皱、断丝、结扣等缺陷。纤维织物的缺纬、脱纬,每IOO mm不得多于3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纤维预成型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纤维连续、排列均匀、无褶皱、断丝、结扣。

②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树脂分布均匀,无颗粒、气泡、毛团。

③层间无裂纹,无异物夹杂。

④无破损或划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复检。

二、水泥砂浆

1.主控项目

1)结构加固用的水泥砂浆,其每一检验批按试块抗压试验推定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检查数量:每一验收批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检查每一验收批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2)配制砂浆用的水泥,其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2.一般项目

配制砂浆用砂、用水以及掺入的外加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聚合物砂浆

1.主控项目

1)聚合物砂浆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型号、中文标志、安全性能试验报告、出厂日期、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包装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以及其与混凝土的正拉黏结强度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0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主成分名称、产品安全性能试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2)当采用镀锌钢丝绳(钢绞线)作为聚合物砂浆外加层的配筋时,聚合物砂浆中应掺入阻锈剂,但不得掺入以亚硝酸盐、亚氰酸盐为主成分的阻锈剂或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逐批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说明书对该产品主成分和有害成分的标示;若无此项标示,厂家应出具该外加剂不含有害成分的保证书,并由施工单位留档备查。

2.一般项目

1)聚合物砂浆的用砂,应为0.12 -  3.0 mm的石英砂,其使用的技术条件,应按设计强度等级经试配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试配试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配试验报告。

2)润湿混凝土表面拌和砂浆、浆膏的用水,其水质应符合规定。

四、裂缝修补剂

1.主控项目

 1)注射或压力灌注用的裂缝修补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型号和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进行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367-200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封缝用胶黏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型号、等级和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力学性能进行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367-2006)对纤维复合材料黏接用胶的B级胶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2.一般项目

1)修补裂缝用的碳纤维织物和玻璃纤维织物进场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复验。

2)修补裂缝用的填充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五、锚栓

1.主控项目

1)锚栓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型号、规格等进行检查,并应按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锚栓抗拉强度标准值复验,其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 7-200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钢锚板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采用进口钢材制成的锚板,其质量还应符合合同指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中文标志及出厂检验报告等。

3)对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锚板,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该规范抽样检验要求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2.一般项目

1)锚栓外观表面应光洁、完整,不得有裂纹或其他局部缺陷;不应有绣迹和其他污垢;螺纹不应有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070,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察。

2)钢锚板应平直、完整;表面不得有锈蚀、裂纹;端边不得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六、混凝土界面黏结剂

1.主控项目

1)承重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界面黏结剂,应采用改性环氧类的界面黏结剂,或其他品种具有同等功效的界面剂。

2)界面黏结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型号、中文标志、出厂日期报告以及包装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并应对下列项目进行见证抽样复验。

①正拉黏结强度及其破坏形式。

②剪切强度及其破坏形式。

③耐湿热老化性能现场快速复验。

复验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1 00件随机抽取1件,从该件中取出一定数量界面剂进行复验。取样数量应足够制作每一检验项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中文标志内容、包装的完整性、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若设计未要求使用界面黏结剂,施工时应在原混凝土表面凿毛并清理洁净后涂刷一道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净浆。制浆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及包装的完整性。

2.一般项目

配制水泥净浆的用水,其水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但使用自来水制浆可免检。

检验方法:送独立检测机构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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