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鉴定的方法及依据

来源: 时间:2015-02-10

    已有建筑物的可靠性结构鉴定方法,正在从传统经验法和实用鉴定法向概率法过渡;目前采用的仍然是传统经验法和实用鉴定法,概率鉴定法尚未达到应用阶段。

一、传统经验法

传统经验法的特点,是在不具备检测仪器设备的条件下,对建筑结构的材料强度及其损伤情况,进行目测调查或结合设计资料和建筑年代的普遍水平,凭经验进行评估取值,然后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验算;主要从承载力、结构布置及构造措施等方面,通过与设计规范的比较,对建筑物的可靠性作出评定。这种方法快速、简单、经济,适用于对常规的低层简单旧房的普查和定期检查。由于未采用现代测试手段,结构鉴定人员的主观随意性较大,鉴定质量由结构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水平决定,鉴定结论容易出现争议。

二、实用结构鉴定法

    实用结构鉴定法的特点,是依据相关标准,运用现代检测技术手段,对结构材料的强度、老化、裂缝、变形、锈蚀等情况通过实测确定。对于按新、旧规范设计的房屋,均按现行规范进行验算校核。根据现行鉴定标准,实用鉴定法将鉴定对象从构件到鉴定单元划分成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划分为3~4个等级。评定顺序是从构件开始,通过调查、检测、验算确定等级,然后按该层次的等级评定上一层次的等级,最后评定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实用鉴定法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补充调查、检测、试验、理论计算等多个环节。

初步调查的目的是简单地了解建筑物的现状和历史,为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做准备。初步调查一般进行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工作,最后填写初步调查表。需要搜集的资料包括原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地质报告、施工验收记录、改造加固图纸、维修记录等。现场调查主要是了解建筑物的概况、破损部位、程度范围及周围环境等。

    详细调查的内容包括细部检查、材料检测、结构试验、计算分析等。在详细调查实施之前,应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列出检测、调查的部位、数量,据此准备现场记录用的表格。检测记录结构构件的变形,如构件的破损特征、裂缝宽度和分布、挠度、倾斜、构件几何尺寸、砖墙风化腐蚀深度、砂浆饱满度等;检测记录材料性能,如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保护层厚度、钢筋锈蚀程度、砌体强度等;调查记录结构荷载,如有无后期屋面增加保温、防水层,地面超厚装修,改变用途的活荷载变化等;进行环境调查,主要是周围场地环境,腐蚀气体成分,室内温湿度,局部高温、积水、渗漏,机械振动等;进行地基基础调查,首先根据地面上结构变形,判断是否有地基不均匀沉降、周期性的胀缩变化,然后决定是否进行基础开挖检查或地质勘察。

三、概率法

概率法也称可靠度鉴定法,是将结构物的作用效应S和结构抗力R作为随机变量,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理,计算出R<S时的失效概率,用来描述结构物可靠性的结构鉴定方法。可靠度鉴定法是理想的方法,由于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的不确定性、检测手段的局限性及计算模型与实际工作状态间的差异,使可靠度鉴定法目前尚难以进入实用阶段。对于可靠度鉴定法的研究已引起专家的高度重视,开发的具有新性能的可靠检测仪器,也是推进可靠度鉴定法的重要方法。目前我国结构物可靠性鉴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所采用的结构鉴定方法仍然是传统经验法和实用鉴定法,其中实用鉴定法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概率法尚未进入实用阶段。

四、建筑结构鉴定依据

建筑结构的鉴定应以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规程为依据,按照其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鉴定和计算,在此基础上对结构的可靠性作出科学的评判。我国已颁布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7mR、、《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建标[2008]132号)、《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房屋裂缝检测与处理技术规程》(CECS 293:2011)等一系列鉴定标准,这是对大量结构物科学研究和工程鉴定实践所做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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